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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法院公开审理时某孝等19人涉恶案件

  年11月25日,千阳县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时某孝等19人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赌博、诈骗、聚众斗殴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年11月至年1月,被告人时某孝、胡某桂、黄某辉、刘某强、王某江等及被告人王某斌、卜某、张某等“恶势力”,相互纠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聚众造势、恫吓、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逞强耍横、无事生非,多次实施随意殴打他人、毁坏他人财物等寻衅滋事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人身及财产安全;被告人刘某、张某、任某龙、卜某、宋某、王亚某、王润某等,以非法营利为目的,多次实施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被告时某孝等19人累计实施寻衅滋事6次,敲诈勒索7次,赌博18次,诈骗9次,聚众斗殴1次,共计作案41起。

合议庭就公诉机关指控时某孝等19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时某孝等19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因该案件涉案人数和作案次数多,预计庭审持续五天,案件将择期宣判。

据了解,该案系千阳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首例涉恶案件,案件的公开审理,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净化了社会环境,维护了法律尊严,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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