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开展以来,拘留、罚款这些措施已逐渐发挥其威慑作用。近日,谢通门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多某作出拘留15天的决定
申请人普某与被执行人多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谢通门县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多某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普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多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履行义务,然而被执行人多某以各种为由拒不履行义务,并一直下落不明,经查被执行人多某无银行存款、无房产、无车辆及其他可供执行财产,遂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办案人员经多方寻找被执行人下落后,在我县娘热乡找到被执行人,鉴于其行为属于规避执行行为并涉嫌转移财产,立即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决定。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谢通门法院战役战场上,谢通门县法院执行干警将继续加大对逃避、规避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严厉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
守住公正,坚持捍卫法律尊严,切实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编辑:格桑曲珍
审核:次仁多吉
谢通门县人民法院长按指纹识别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