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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通门县学年教育表彰拟

根据《谢通门县教育教学质量奖惩办法(试行)》以及相关规定,县教育局拟对-学年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经广泛推荐、严格审查、征求意见、集体讨论等程序,县教育局党组研究确定了13个先进集体、3名“谢雄名校长”、15名“谢雄名班主任”、15名“谢雄名教师”、1名“从教荣誉”30年、30名“从教荣誉”25年、23名“从教荣誉”20年、37名“从教荣誉”15年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县教育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年8月31日至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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